2015届毕业生温馨提示

发布者:系统管理员发布时间:2015-06-15浏览次数:1454

温 馨 提 示

 

    各位毕业生同学:

    光阴荏苒,日月如梭。转眼间,四年大学生活结束了,你们即将告别母校,踏上人生新的征途。在此,学院及全体老师向你们表示最衷心的祝贺!

    风帆扬起,出发在即。同学们,你们就要远航了,远航的游子永远惦念家乡。天游8线路注册检测中心是你们的母校,天游线路检测中心永远是你们的家。关心母校和学院的发展是你们的义务,自觉遵守校纪校规,维护学校的安定和谐更是你们离别母校前义不容辞的责任。希望你们继续以良好的形象向全校展示天游线路检测中心学子良好的精神风貌,平安、愉快地度过大学的最后时光,顺利走上工作岗位。

    衷心祝愿各位毕业生同学在新的人生征途上一切顺利,一路顺风!

    为帮助全体毕业生同学及时了解和掌握学校及学院近期有关工作安排,现将有关事项告知如下:

时    间

主   要   内   容

地    点

6月15日—16日

学生证注销

学院本科生教务办公室(10B517)

6月3日—19日

学生资助管理中心办理生源地助学贷款学生毕业确认手续

大学生活动中心104室

6月16日

“校长早餐会”

专家楼

6月17日(下午)

学校举行本科生毕业典礼、毕业合影

学校体育馆

6月18日—19日

集中办理离校手续,并为办完离校手续的毕业生发放《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

大学生活动中心、学院团委(10B506)、学院本科生教务办公室(10B517)

6月11日—16日

毕业生党员办理党组织关系转接手续

学院办公室(10B502)

6月15日—19日

中铁快运、安宁区邮局集中办理包裹邮寄手续

兰天公寓

6月22日前

本科毕业生离校

 

7月1日开始

学校档案馆向各用人单位或生源地人事部门发送档案

学校档案馆

    注意事项:

    1、凡离校手续尚未办清的毕业生,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就业报到证、档案一律不得发放或发送。

    2、毕业生办完离校手续后,凭《毕业证书》到学院团委领取《就业报到证》,之后持《就业报到证》前往用人单位或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报到。凡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须持《就业报到证》到生源地就业主管部门进行择业登记,其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3、学校将根据毕业生《就业报到证》上所列单位办理户籍迁移手续。签约到省内事业单位的毕业生户籍先迁回生源地户籍部门,之后凭聘用单位盖章的《甘肃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户籍转迁登记表》到生源地户籍部门办理户籍转迁手续。

    4、未获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其《就业报到证》一律不得发放,待获得《毕业证书》后到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办理就业手续。延修学生的《就业报到证》一律不得发放。

    5、结业生在毕业前落实单位的,根据结业生有关规定按原协议派遣,《就业报到证》上注明“结业”字样;如原协议单位不同意结收结业生,可凭单位书面意见和新的用人单位接收意见办理改派手续;未落实单位的结业生,由学校将其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自谋职业。肄业生不办理派遣手续,由学校将其档案转至生源所在地就业主管部门。

    6、需要办理改派手续的毕业生,必须按照学校改派办理流程提供相应材料,经所在学院初审并登记后,向学校学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提交申请。

    7、毕业生档案从7月1日开始发送,毕业生离校后三个月内须到工作单位或当地就业主管部门查收本人档案。

 

 

                                                     天游线路检测中心

                                                   二○一五年六月九日